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27796.htm)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15〕1号)要求,现组织我校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科技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一等奖、二等奖,对特别优秀的成果可授予特等奖。特等奖实行提名推荐制,由评审委员会从当年拟授予一等奖候选项目中特别突出的成果提名推荐。
二、直报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可以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直报项目不能有已被推荐参加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14年1月31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14年1月31日前首次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三、推荐书的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申报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提供。
四、申报工作进度
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与创新创业研究院联系,取得推荐号和校验码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并按要求于5月20日前完成网络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材料,由学校提交省教育厅审核。
2.申报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事项请参考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3. 申报项目请于5月8日前将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等信息报送创新创业研究院,以作校内公示。
4.书面推荐书请于2016年5月23日中午12:00前交至创新创业研究院,以便按时报送教育部。具体要求为: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青年科学奖:书面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英光、陈锦珊
电 话:86503271
E-mail:ygluo@stu.edu.cn
科研处
2016.4.8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x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x